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
◆河北医科大学座落在华北平原、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是由河北医学院、河北中医学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于1995年合并组建的。其中原河北医学院建校最早,前身是1894年清政府批准建立的北洋医学堂。原河北中医学院、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也都有近四十多年的办学历史。 目前河北医科大学已成为集西医、中医、药学等学科专业为一体的综合性医科大学。现设有16个学院、14个本科专业,其中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招收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生物学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6个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40个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全日制在校生11800人,还招收了50多名韩国、日本等国的留学生,并取得了招收台、港、澳学生的资格。 全校系统共有教职员工7100余人,专业技术人员中正高职441人,副高职1134人。校区现有职工1781人,专任教师765人,其中教授173人,副教授231人。在所有教师中,博士生导师81人,硕士生导师858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两院院士后备人选2名,燕赵学者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112人,省管优秀专家13人,有突出贡献的国家和省级中青年专家67人,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师21人,有40余人担任国家级专业学会的常务理事和理事。 河北医科大学具有完善的办学条件。全校占地面积75.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7.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6.58万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14342万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88.1万册,电子图书82万册;有6所省级医院为直属附属医院,开设病床4000张,其中四所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另有16所非隶属附属医院,60余所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 河北医科大学不仅是河北省的医学教育、医疗中心,也是河北省的医学研究中心。设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1个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8个省级研究所,年承担科研课题250余项。此外还承办编辑出版了国家级及省级9种学术刊物。 近年来,河北医科大学已成为对外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窗口,学校先后与日本、韩国、美国、法国的15所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比较密切的协作关系,聘请了24名外国专家担任学校的名誉职务,派出300多名专家教授出国讲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近百名青年教师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同国内高等学校的合作也日益增多。 现在,河北医科大学正以崭新的面貌,为把学校办成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具有地方特色和较高水平的综合性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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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 位 |
| 本硕连读专业 |
临床医学 |
七年 |
医学学士、医学硕士 |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七年 |
医学学士、医学硕士 |
| 本科专业 |
临床医学 |
五年 |
医学学士 |
| 中西医临床医学 |
五年 |
医学学士 |
| 预防医学 |
五年 |
医学学士 |
| 麻醉学 |
五年 |
医学学士 |
| 医学影像学 |
五年 |
医学学士 |
| 医学检验 |
五年 |
医学学士 |
| 口腔医学 |
五年 |
医学学士 |
| 中医学 |
五年 |
医学学士 |
| 针灸推拿学 |
五年 |
医学学士 |
| 法医学 |
五年 |
医学学士 |
| 护理学 |
四年 |
医学学士 |
| 药学 |
四年 |
医学学士 |
| 中药学 |
四年 |
理学学士 |
| 药物制剂 |
四年 |
理学学士 |
| 专科专业 |
临床医学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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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医学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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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视光学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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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影像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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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腔医学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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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腔工艺技术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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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西医结合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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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护理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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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护理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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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学 |
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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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内容以招生信息为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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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医科大学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医科大学; 二.校 址: 1.本 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 2.西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石南路326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历证书:颁发河北医科大学本、专科学历证书; 六.学费及招生计划: 1.学费:临床医学类与医学技术类(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法医学、口腔医学本科专业4500元/生年,其它本科专业3500元/生年;专科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500至800元/生年。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在综合大学学习期间按照所就读大学的收费标准收费。 2.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七.录取原则: 1. 河北医科大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我校。 3. 河北医科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达到河北医科大学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我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5.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录取后尚未满额的专业。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由河北医科大学审批后加分提档。 7.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若在河北医科大学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在调档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提档,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或调剂到其它地区招生。 8.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医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澳抗阳性考生慎报。 9.河北医科大学七年制本硕连读专业、中医类本科专业、中药学本科专业、护理专业(专科)、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针灸推拿专业(专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招收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无外语口试。护理学(本、专科)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55米以上、男生1.60米以上。 10. 我校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前期相同,后期分流”模式进行培养。学生在一、二年级不分专业,按学科大类统一学习规定的基础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后,第三学年,学校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各专业规模,按学校有关规定将学生分流到相应的专业。分流限定在学生就读的大类所含专业内。临床医学类与医学技术类分流专业包括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四个专业。药学类分流专业包括药学、药物制剂两个专业。分流后的学生按照所在专业制定的培养方案完成后续学习任务,在学业结束时根据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获得所在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311-86266317 学 校 网 址: http://www.hebmu.edu.cn 招生办电子信箱:ydzsb@hebmu.edu.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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