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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录入: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8

一、学院简介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隶属江苏省教育厅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本部位于苏州上方山石湖风景区的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院北校区环境幽静位于平江新城核心区域。学院占地面积923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727多万元,图书馆纸质图书40万册,电子图书32.7万册,现有在校生8240名,教职工470多人,其中中高级职称教师超过60%,硕士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比例超过35%,同时还聘请兼职教师180多人。
    学院社会信誉良好,新生入学率高,毕业生以上岗适应快、技术能力强而深受用人单位的亲睐。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就业渠道通畅,毕业生就业率连年经省教育厅核实为99%以上,学院近三年连续被授予“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并被劳动部授予江苏省就业实训中心基地。  学院鼓励并帮助学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高考、专升本、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二、学院性质

高校代码:12685(全国)

1287(江苏省)       

高校名称: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江苏省教育厅直属

办学性质:公办

三、录取规则

1、本院校对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

非外语专业对语种的要求:英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3、按所在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的要求调阅考生档案。

4、对进档考生按所有科目计算总分,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按各省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执行所在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选择性计划的录取原则:按照“集体研究、严格审核、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的原则,在省招委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及控制线上,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江苏省核定的公办院校收费标准。

  费:普通类专业4100/年;艺术类专业6800/年;

国际合作办学类专业15000/年。

住宿费:本  部:1200/

北校区:500/

代办费:按实收取代办。

五、奖励与助学

学院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人民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项,奖励优秀学生,为特困生进行生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为经济困难学生争取社会资助,帮助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六、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12-62910110  62910109 62910108

2、院校地址:

  部:苏州国际教育园北区学府路287

北校区:苏州市城北公路20

3、邮政编码:215009(本部) 215008(北校区)

4、电子邮件:xsc@szjm.edu.cn

5、网    址:www.szj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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