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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宁波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录入:学习屋 来源:宁波大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7

国家代码:11646 浙江省代码: 005

  校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办学类型: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一、学校概况

  宁波大学位于美丽的港口城市、副省级计划单列市——浙江省宁波市,是一所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理10大学科门类的省属综合性重点建设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建校之初,由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大学和原杭州大学等五所高校对口援建。1996年,原宁波大学、宁波师范学院和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大学。学校拥有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具有外国留学生、国防生、港澳台和华侨学生招生权,面向全国招生,属第一批录取院校。自建校以来,已有60位港台同胞、海外华人华侨捐资逾4亿元人民币,帮助学校建设了一批教学科研、实验实训大楼,设立了一批奖助学金和奖教基金,造就了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为学校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现有19个学院,校园面积2700亩,校舍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建有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图书馆为浙江省高校高等教育数字资源中心宁波分中心,现有藏书265万册。拥有3个博士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点,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市级重点专业16个,校级重点专业22个。目前在校本科生25000余人,研究生 1500余人。

  ●现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共享院士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人,正副高职称870人;1人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4人入选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4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入选“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3人被选为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人被选为浙江省高校教学名师;30人获“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和第二层次人选;50人入选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拥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基地;现有2门国家级精品课程,21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浙江省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2个省重中之重学科,11个省重点学科,2个省高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6个市重点学科,13个省市重点实验室,2个省高新技术开发中心。

  ●学校一贯重视本科教学,坚持“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实施基于“平台+模块”课程结构体系的人才培养模式。2003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2008年学校实行按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学生在校期间创新创业训练四年不断线,实践教育四年不断线,通识教育四年不断线,努力培养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招生计划

  详见2008年分省分大类(专业)招生计划(附表),或登陆http://zsb.nbu.edu.cn 网上查询,如有不同以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录取原则

  1.我校一贯实行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实施“学校负责,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条件公正、公平、择优录取。

  2.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除国防生、航海类学生以外,学校对录取新生的性别比例无特殊要求。

  4.调档比例:如果各省市没有统一规定,我校在浙江省一般按1:1.02的比例调档,其他省市一般按1:1.2的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按各省市的规定调第二、第三志愿档案。原则上,学校不录取“院校服从”志愿考生,若因此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我校将在招生的其他省市范围内进行调剂。

  5.学校对各大类(专业)投档采用“级差”的办法:即第1、2大类(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2、3大类(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3-6大类(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

  6.外语单科成绩原则要求:外语类和工商管理(与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学分互认)115分以上,英语专业(第二批)110分以上,艺术类和体育类60分以上,其他大类(专业)75分以上。

  7.数学单科成绩要求:工程技术类的数学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在90分以上。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录取进大类(专业)时以实际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四、其他

  1.学校在本科教学中公共外语为英语,部分专业课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

  2.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有关规定。

  3.奖学金、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奖学金主要由学校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构成,占学生总人数40%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考研 奖学金等;捐赠奖学金由海外“宁波帮”人士、校友、外国友人和社会团体等设立,学校在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同时设有多项捐赠助学金,同时提供各类勤工俭学岗位供学生申请。学校积极同银行合作,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校通过招生热线电话和招生办主页公布录取结果。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设立监督电话:0574-87600267。

  5.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74-87600233

  传真: 0574-87609301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网址:http://zsb.nbu.edu.cn

  邮件:zsbjw@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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