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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录入:学习屋 来源: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3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隶属于福建省林业厅,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部属代码(12625)。

二、办学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金山路140                                                             

三、录取规则:

1、对专业录取无特殊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2、身高健康要求,按照招生省份有关体检规定执行。

3、按志愿清、专业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录取顺序为第一志愿优先录取,考生投档按高分到低分并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

4、对加分、降分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有关规定进行。

5、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省份确定的分数线;若生源不足,按招生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6、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

7、根据生源情况,按招生省份相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8、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9、凡符合《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入学新生一次性入学奖学金。

10、根据《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选办法》规定,评选和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2、学院为贫困生入学安排绿色通道,并尽最大努力为其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13、学院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99-8870646

14、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

15、录取结果的公布:我院在录取结束后,及时为被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在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查询录取结果。网址为:http://www.fjlzy.com

16学生按要求修完所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四、联系电话:0599-8823450   邮编:353000

网址: http://www.fjlzy.com_                    Emailzjb@fjlzy.com

 

招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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