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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07年广东白云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录入:广东白云学院 来源:广东白云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广东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他相关招生政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广东白云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校址设于广东省广州市。
  第三条 学院办学层次有本科(四至五年制)和专科(三年制)。
  第四条 学生全部在校本部学习。

第二章 录取原则

  第五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省(市)招生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六条 录取对象:
1、本科层次:录取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且成绩达第二批B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和江苏、福建、海南、湖南、广西、浙江、河南、四川、山东、新疆普通高考且成绩达省招生办规定的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
2、专科层次:录取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且成绩达到省招办规定的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录取广东参加“3+证书”考试且成绩达到省招生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
  第七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体检受限者,按我院《2007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各专业备注说明执行。
  第八条 各专业只招英语语种;各专业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九条 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优先录取。录取时不设院校志愿、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第十条 按考生专业志愿安排录取专业,如考生所报专业额满,则安排相近专业。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体育尖子,成绩(含体尖加分)达到我院出档分数线者予以优先录取。 入学后经体育测试达到学院相关标准,给予3000元至全免学费的优惠。
  第十二条 艺术设计专业兼招普通类考生。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中英合作项目市场营销(BTEC商务与营销)、市场营销(BTEC商务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BTEC商务与计算机应用)、市场营销(BTEC商务与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在校同时修读中英文凭,毕业颁发普通专科文凭和英国HND国家高等教育文凭,可赴英国布莱福德学院学习一年,攻读本科课程,获得英国学士学位。

第三章 退档原则

  第十四条 下列情况学院予以退档:
1、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专业的要求且不服从调剂;
2、考生所报专业计划满额且不服从调剂;
3、考生总分较低且所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
4、考生没有填报我院志愿,学院有权决定退档。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经广东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本科层次: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为160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为15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元/年;
2、专科层次: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13500元/年,其它专业学费为12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元/年;
3、中英合作专业:学费为22000元/年(不含英国BTEC HND一次性注册费170英镑),住宿费为1500元/年。

第五章 奖、助学金及扶困助学

  第十六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学年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第十七条 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优先安排参加学院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八条 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符合国家助学贷款规定的,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标准6000元/生·年)。

第六章 毕业发证

  第十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广东白云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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