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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录入: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31

一、学校全称: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3711

  三、学校地址:潮连校区:广东省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

  南 校 区:广东省江门市江翠路165号

  四、办学性质: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办学层次属专科。学制三年。

  五、办学特点:学院面向市场,以特色求发展,以就业为导向,秉承“技术立校、文化育人、开放办学、服务侨乡”的办学理念,致力培养社会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的“双证书”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均超全省同类学校平均水平,2006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8.36%。

  六、学习地点:理工科类等各专业学生三学年均在潮连校区学习;下列专业:会计算化专业、物流管理专业、旅游管理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文秘专业、语文教育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初等教育(中小学数学教育)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南校区学习,第二学年起在潮连校区学习。

  七、录取条件:

  1.符合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列出条件。

  2.普高的初等教育(音乐与舞蹈教育)只认可广东省组织的音乐术科统考成绩,我院不再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美术术科只认可广东省组织的美术术科统考成绩。

  3.美术教育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和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专业不招色盲考生。

  4.初等教育专业中的幼儿教育方向不招乙肝病毒携带考生。

  八、招生录取

  1.录取考生遵守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录取原则:在考生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在录取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同样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有艺术特长或体育特长的考生,也优先录取。

  3.加分原则:对符合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按有关政策加分后优先录取。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主要参考其报考志愿和相关考试科目的成绩,例如英语专业参考其英语考试及英语口试成绩。

  5.退档原则: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不符合录取条件的退档。

  九、助学措施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按国家和银行的规定执行。

  2.奖学金: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以鼓励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3.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款,为特困同学提供勤工助学条件;同时,还开展校外勤工助学活动。

  十、收费标准

  收费执行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文科类各专业学费4500元/年、英语及理工类各专业学费是5500元/年、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是80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十一、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潮连大道6号

  邮政编码:529090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0-3725213(含传真),3725037

  学院网址:www.jmpt.cn 

  联系邮箱:jmptjo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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