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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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是1993年创建,1997年9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地处广州市番禺区。招生代码:12046 第二条 学院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以培养大专层次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实行多形式的办学模式,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需要设置和调整专业,进行以能力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 第三条 学院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制"及"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8%以上,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第四条 学院的专业设置主动适应广州及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需求,有财经、法律、土建、艺术设计传媒、旅游、文化教育、电子信息、制造、公共事业等9个专业大类。学院现有37个专业,其中"玩具设计与制造"、"装潢艺术设计"、“金融管理与实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计算机网络技术”、“酒店管理”为国家示范性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第五条 学院2007年计划招生3300人,其中普通高考类2980人、"3+证书"高职类320人。普通高考类除在广东招生外,还面向全国部分省市招生。"3+证书"高职类在广东省招生。 第六条 学院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财经、管理类专业学费 50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 6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 10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 第七条 学院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投档批次提供的档案,对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第一专业录取。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照学生填报专业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录取。录取结果在学院网页上予以公布。 第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装璜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皮具设计、影视动画、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珠宝鉴定与营销和首饰设计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者,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和涉外旅游专业不招收肝功呈阳性和男身高低于1.68米、女身高低于1.56米的学生。 第九条 学院对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设有番禺旅港会所奖学金、有容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素拓奖学金及学习进步等奖学金。对录取分数在前5名、6-15名、16-65名的学生,分别给予每人10000元、5000元、2000元的新生奖学金。 第十条 学院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助学体系。设立了有达两百万元的勤工助学基金,困难学生通过每天不超过 2小时的劳动可解决生活费用问题;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问题;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奖学金、广东省政府助学金、大隆助学金解决其它学习费用;对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还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 我院实施弹性学制和学分制。三年制实行2-5年的弹性学制,提前修满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者可以提前毕业,但在校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两年。在标准学制内没有修够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分者可以延期毕业,但在校时间不得超过五年。(二年制在校时间不得超过四年) 第十二条 学院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青山湖;邮政编码:511483;咨询、联系电话:020-84742345或34874086;学院网页:www.pyp.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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