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文理学院
四川文理学院
◆ 四川文理学院创建于1976年,时称达县师范学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行列,定名为达县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达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四川文理学院,是目前川东地区唯一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四川省东部重镇达州市,襄渝、达成、达万铁路在此交汇,210、318国道和达渝、达成高速公路贯通全境,河市机场可直航成都、西安、武汉、广州等城市,交通十分便利。
学院占地总面积近800亩,其中老校区校园依山傍水、风景秀丽,新校区位于风光旖旎的莲花湖风景区,占地面积692亩。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6000多人,成教函授学生近4000人,在职教职工5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340余人,正高职称27人,副高职称109人,客座教授25人,外籍教师4人。设有中文、外语、社科、数学、物理学与电子信息工程、化学、音乐、美术、计算机科学、初等教育、体育、教育科学与技术等12个系6个本科专业、37个专科专业和33个成人高等教育专业,学校面向四川、陕西、江西、湖南、贵州、河南、云南、重庆、河北、湖北、广西等11个省市招生,是一所融文理工经管学科于一体的省属普通高校。
建校30年来,学院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质量兴校、人才强校、科研立校、特色名校”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加强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改革,狠抓重点学科和精品课程建设,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创造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培养,使课程和专业设置日趋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学院不断加强学生职业技能训练,积极引导学生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提高专业实践技能。自1995年组队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来,先后有17个队60多人次获得国家级奖励6项、省级奖励15项,参加全国、全省大学生艺术节和电子设计大赛,多次获得一、二、三等奖,被评为四川省“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高校文明校园单位”。2003年学校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表彰为全国“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同年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学联授予“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称号;2004年荣获“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先进集体”;2005年被授予“十五”期间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高校。
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并重,主办有省级公开刊物《四川文理学院学报》、《四川文理学院报》,在全国高校及学术界拥有大量读者,不少文章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SCI、EI等全文转载和收目。近三年来,学校获得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7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8项,教职工在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0余篇,主持或参与编写专著15部,获得市厅级以上社科奖3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5项,7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教师奖。
建校以来,学院共为社会培养了16000多名合格大学生,该院培养的学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富有敬业创新精神,深受用人单位好评。他们中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所在行业骨干,不少人已经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一些人已成为国内知名大学和研究院、所的教授,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教师、著名作家、诗人、企业家等,学院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办学声誉。
在谋求跨越式发展的同时,学院十分重视学生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建设,购置了价值3000余万元的教学仪器设备,拥有多媒体教室和电子阅览室47间,馆藏图书6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1500多种。学院在新区修建了400米塑胶标准运动场和运动场馆,学生宿舍全部实行了公寓化管理,每套寝室配备了独立的学习室和洗手间,安装了校园宽带网,部分寝室安装了空调和闭路电视,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当前,学院正抓住西部大开发、高等教育大发展和达州市建设西部能源、化工基地的机遇,按照“立足川东,服务全川,辐射周边省市”的办学思路,高举改革旗帜,不断研究和探索本科办学的新路子,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依托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地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把学院办成具有影响力的合格本科院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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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07-05-30 17:19:02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学院是隶属于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三、录取规则
1、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本着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2、按录取投档比例1:1.2投档,全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3、学院正确处理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二志愿考生。对考生德体、高考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及分数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一、二志愿分数级差为30分,专业二志愿和后续志愿分数级差为20分。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分数及专业计划数缺额进行录取。未经考生同意,不调配录取考生到未填报的专业。艺体类专业的录取方法是:在文化和专业都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按专业成绩、美术类按专业和文化成绩之和、体育类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师范类考生符合师范面试标准;非师范类考生符合高考体检标准。严格执行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四、根据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学院按学分制收取学杂费,严格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其它各项收费均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并对学生公示。
五、学院设有专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广州助学基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 六、学院负责对录取情况予以查询和说明。
七、联系电话:0818-2760947 邮编:635000
网址:http://www.scstu.net Email:zjc@mail.scstu.ne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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